201711671220 《Java程序设计》第五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书本第四章主要介绍了类与对象。类是组成java的基本元素,一个源文件有若干个类组成的。类体有成员变量和方法两个成员,成员变量在整个类内有效,而其中成员变量又有实例成员变量和类成员变量之分,类变量只能被这个类的所有对象共享,而不同对象的实例变量互不相同,我们也可以通过类名直接访问类变量的。而在方法中,除了构造方法只外,其他的分为类方法和实例方法。他们的区别在于实例方法必须由对象来调用的,而类方法不仅可以有类对象来调用,还可以用类名来调用。其中实例方法既可以操作实例变量也可以操作类变量,而当对象调用实例方法时,方法中的成员变量就是指分配给这个对象的成员变量,其中的实例变量和其他对象的占有的空间不相同,而类变量和其他的对象占有相同的空间。类方法只能操作类变量,当对象调用类方法时,方法中的成员变量一定是类变量。在类中如果有多个同名的方法,称为方法的重载,而重载是多态的体现,而覆盖是子类重新定义父类同名的方法。关于this指针,要注意this可以出现在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中,不可以出现在类方法中。在编写java源文件时,可以使用import语句引用有包名的类。对象访问自己的变量以及调用方法时受访问权限的限制。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无
代码调试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其他
无
学习进度条
|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 博客量(新增/累积) |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
目标 | 4000行 | 20篇 | 300小时 |
第一周 | 9/9 | 1/1 | 10/10 |
第二周 | 20/29 | 1/2 | 12/22 |
第三四周 | 100/129 | 5/7 | 20/42 |
参考资料
Java实用教程(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