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是指规范化的关系模式,是衡量数据库关系模式是否规范的指标。根据规范化程度不同,定义了不同的范式。
目前,主要有第一范式、第二范式、第三范式、Boyce-Codd范式、第四范式、第五范式。每一级的范式都比上一级的范式的约束条件更严格。
第一范式:关系中的属性必须是原子项,即列不可再分。
第一范式是关系型数据库最起码的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的数据库模式不能成为关系数据库。
第二范式:不允许关系模式中的非主属性对候选键存在部分函数依赖,即非主属性完全依赖与候选键。
举例:
借阅 (一卡通号,姓名,email, 单位编号,单位名称,条形码,书名,借阅日期,归还日期)
候选键(主键): (一卡通号,条形码,借阅日期)
(姓名,email,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只依赖一卡通号,对候选键是部分函数依赖;
(书名)只依赖条形码,对候选键是部分函数依赖;
为了符合第二范式,需要通过模式分解来解决:
读者(一卡通号,姓名,email,单位编号,单位名称)
借阅(一卡通号,条形码,借阅日期,归还日期)
分解后的关系模式中,非主属性都完全依赖于候选键。
第三范式:每个非主属性都不传递依赖于候选键
举例:
读者(一卡通号,姓名,email,单位编号,单位名称)
候选键(一卡通号)
属性 单位名称
依赖于 单位编号
,单位编号
依赖于候选键,而 候选键 不依赖于 单位名称
,称 单位名称
传递依赖于候选键。
同样,通过模式分解解决
读者(一卡通号,姓名,email,单位编号)
单位(单位编号,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