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云OSG:认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否为经营活动的判断依据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社会热门讨论的话题,本文中桂云网络(OSG)公司主要为您普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关的改革背景、定义、行政法规条款等知识以及财政部对相关问题的解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改革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逐步从直接管理社会事务向提供公共服务和制定政策的角色转变,要求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传统的事业单位财政支持模式难以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需求,需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经营类,明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

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线

  1. 1990年代:初步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国家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探索,鼓励部分事业单位尝试市场化运作,但公益性较强的单位仍由财政支持。

  2. 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国务院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强调提高公益事业发展能力,规范机构设置,并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转型试点。

  3. 2011年:分类改革正式启动国务院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经营类,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政府提供财政保障,并要求其聚焦公共服务职能。

  4. 2017年: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强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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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7号)发文中,在“原则要求”中明确规定:“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在“类别划分”中,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因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家财政负担其主要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主要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承担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职能。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2019年11月19日第一次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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