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方法的基本概念
1)对象
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方法中,对象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是构成系统的一个基本单位,它由一组表示其静态特征的属性和它执行的一组操作组成。
对象的基本特点:
(1)标识的唯一性
对象是可区分的,并且由对象的内在本质来区分,而不是通过描述来区分。
(2)分类性
指可以将具有相同属性和操作的对象抽象成类。
(3)多态性
指同一个操作可以是不同对象的行为。
(4)封装性
从外面看只能看到对象的外部特征,即只需知道数据的取值范围和可以对该数据施加的操作,根本无需知道数据的具体结构以及实现操作的算法。
(5)模块独立性好
从模块的独立性考虑,对象内容各种元素彼此相结合得很紧密,内聚性强。
2)类和实例
将属性、操作相似的对象归为类。具有共同的属性、共同的方法的对象的集合,即是类。
3)消息
消息是一个实例与另一个实例之间传递的信息,它请求对象执行某一处理或回答某一个要求的信息,它统一了数据流和控制流。
消息只包含传递者的要求,它告诉接受者需要做哪些处理,并不指示接受者怎样去完成这些处理。
4)继承
继承是使用已有的类定义作为基础建立新类的定义技术。已有的类可当作基类来引用,则新类相应地可作为派生类来引用。
继承即是指能够直接获得已有的性质和特征,而不必重复定义它们。
5)多态性
对象根据所接受的消息而做出动作,同样的消息被不同的对象接受时可导致完全不同的行动,该现象称为多态性。
在面向对象技术中,多态性是指子类对象可以像父类对象那样使用,同样的消息可以发送给父类对象也可以发送给子类对象。
多态性机制增加了面向对象软件系统的灵活性,减少了信息冗余,而且显著提高了软件的可重用性可扩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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