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类的概念
所谓继承,就是从先辈处得到属性和行为特征。类的继承就是新的类从已有类那里得到已有的特性。其中,已有类称为基类或父类,在它基础上建立的新类称为派生类或子类。若不给出继承方式关键字,系统默认为私有继承。
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
基类中的成员 | 公有继承 | 保护继承 | 私有继承 |
公有成员 | 公有 | 保护 | 私有 |
保护成员 | 保护 | 保护 | 私有 |
私有成员 | 不可直接访问 | 不可直接访问 | 不可直接访问 |
派生类对基类成员的访问规则
- 内部访问:由派生类中新增的成员函数对基类继承来的成员进行访问。
- 对象访问:在派生类外部,通过派生类的对象对从基类继承来的成员进行访问。
公有继承的访问规则
公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继承到派生类中作为派生类的公有成员,内部成员函数和派生类对象都可以直接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继承到派生类中作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内部成员函数可以访问,派生类对象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允许派生类继承,内部成员函数和派生类对象都不可以访问,但可以通过基类的公有成员函数间接访问。
访问基类成员 | 公有成员 | 保护成员 | 私有成员 |
内部访问 | 可访问 | 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对象访问 | 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保护继承的访问规则
保护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被继承到派生类作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直接访问,派生类的对象无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允许派生类继承,内部外部都无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
访问基类成员 | 公有成员 | 保护成员 | 私有成员 |
内部访问 | 可访问 | 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对象访问 | 不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私有继承的访问规则
私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被继承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直接访问,但类外通过派生类的对象无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允许派生类继承。无论是内部访问还是对象访问,都无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
访问基类成员 | 公有成员 | 保护成员 | 私有成员 |
内部访问 | 可访问 | 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对象访问 | 不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不可访问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先基类的构造函数,后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先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后基类的析构函数。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一般格式:
派生类名(参数总表):基类名(参数表)
{
派生类新增数据成员的初始化语句
}
如:
USstudent(int number1,string name1,float score1,string major1)
:Student(number1,name1,score1)
{
major=major1;
}
构造函数的声明:
USstudent(int number1,string name1,float score1,string major1);
构造函数的外部定义:
USstudent::USstudent(int number1,string name1,float score1,string major1)
:Student(number1,name1,score1)
{
major=major1;
}
注:当基类构造函数不带参数时,派生类不一定需要构造函数,当基类构造函数带有至少一个参数时,它的所有派生类都必须定义构造函数。
含有对象成员的派生类构造函数形式:
派生类名(参数总表):基类名(参数表0),对象成员名1(参数表1),…… ,对象成员名n(参数表n)
{
派生类新增数据成员的初始化语句
}
如:
USstudent(int number1,string name1,float score1,int number2,string name2,float score2,
int number3,string name3,float score3,string major1)
:Student(number1,name1,score1),auditor1(number2,name2,score2),
auditor2(number1,name1,score1)
{
major=major1;
}
在定义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如下:
- 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对基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 调用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对内嵌对象成员的数据成员初始化;
- 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对派生类的数据成员初始化。
撤销对象时,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与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正好相反:
- 先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 然后执行内嵌对象成员的析构函数;
- 最后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