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是完全面向对象的开发语言,因此对面向对象语言的三个基本特点:封装、继承、多态,要有清晰地认识。封装自然不必说,只有设计时如何识别、分辨出类、对象等等,也就是说封装的概念主要是设计上的概念,对具体的开发过程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而继承、多态的部分对具体的开发过程、技术却有很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下面把几个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详细解释,说明一下。
首先,对于类的继承关系,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JAVA中的构造函数。有几个点需要特别留意的:
1.子类中一定会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即使不使用显式的super(...)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2.如果在子类构造函数中,没有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那么JAVA编译器会默认直接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句执行super(),也就是说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首先调用父类的不带有参数的构造函数。
3.在JAVA中,在类中如果不编写类的构造方法,则默认JAVA自动生成参数为空的构造函数,也就是在子类构造方法默认直接 调用的父类的构造方法。(这里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使用JAVA时,如果不提供父类、子类的构造方法,仍能正常工作的原因。)
4.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如果要手动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那么必须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句调用,也就是
class Descent
{
public Descent(){
super();
.............
}
}
这里所使用的super()可以是带有参数的super(...)。
5.对类的构造方法来说,一旦自定义构造方法,那么JAVA编译器就不会生成默认构造方法了。也就是说一旦自定义了带有参数的构造方法,而没有定义参数为空的构造方法,那么这个类的子类构造方法中,JAVA就不会为其添加父类参数为空的构造方法,这种情况下,或者在子类中手动调用super(...),调用父类的带有参数的构造方法,或者在父类中手动添加参数为空的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