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新公司跟你签2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你觉得合理吗?
很多人对试用期长短的判断依据是凭感觉。周围的人都是3个月,就默认为3个月是合理。而实际上,企业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很多时候是不合法的,而求职者却欣然接受!
我们一起来翻一翻现行《劳动合同法》,看看法条中关于试用期期限、试用期的延长、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同的相关规定。
l 首先、试用期可以定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划重点:
1、关于试用期时长。参加下表:

l 试用期的工资如何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规定如下: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l 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可以延长,但是要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先决条件:
1、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必须小于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且延长后的试用期与之前约定的试用期总和也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试用期限;
2、除此之外,“延长试用期”的要求必须在试用期到期前提出;
3、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企业必须就“试用期延长”与劳动者提前协商达到意见一致!
只有当同时满足了这些条件时,延长试用期才算合理且合法。
l 试用期要不要签合同?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你都明确了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