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引用对象笔记
String是不可变类
String的底层value是使用final修饰的char数据,详细可见下图
1、由于是final修饰,String一旦定义值就是不可修改的,如:
String str = “123”;
这个数据的str存在栈中,保存的是指向常量池“123”的地址,“123”则直接被存储在jvm字符串常量池。
String str2 = new(“123”);
str2存在栈中保存着堆中new对象的地址,堆中的new对象保存的是jvm字符串常量池的地址。
注:字符串常量池中的常量是不会自动销毁的,修改String类型的值,只不过是在常量池中重新新建一个地址(当常量池中不存在此字符串时),而原来的地址的字符串不会消失,一直要等到jvm回收才会把没有引用的字符串销毁。
equals
任何的父类都是继承了Object类
Object类中的equals只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
/*Object类的equals方法源码*/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String 的继承超级父类后重写了equals这个方法。将原来只比较地址的方法改成了,先比较地址,再比较类型,再是比较值。
/*String.equals()源码*/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bject) {
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