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以及方法重载、方法重写、构造方法的定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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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向对象: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1.一切皆对象,Java操作的基本单位就是对象

  2.类/类型:所有同种对象共同的特征和行为,抽象出来成为类

  3.对象:符合类的实例化对象

  4.类和对象的关系:先定义/声明类,再创建对象
  1. 使用对象的步骤

(1) 必须先有类

Class Student{

 成员变量

 成员方法

}

(2) 创建对象:在主方法和其他方法中创建对象,并且存在于类中

Stedent s = new
Student();

 (3)创建好对象之后,对象里包含了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通过对象.成员变量或者对象.成员方法来调用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1. 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1) 声明变量的位置

局部变量:在方法中声明

成员变量:在类当中声明成员变量

(2) 初始化

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初始化

成员变量:可以初始化,如果没有初始化,会有默认初始值

(3) 个数

局部变量:声明个数

成员变量:有对象决定,有几个对象就有几个成员变量

(4) 内存中的位置

#第一次使用类(创建类的对象)之前,会先将类进行加载

局部变量:存在方法栈中,方法结束,局部变量消失。

成员变量:和对象一起放在堆中

方法的重载

(1) 方法的重载必须载在同一个类中

(2) 方法名必须相同

(3) 方法的参数类型、个数和顺序不同

(4) 方法的重载与方法的修饰符和返回值没有关系

例子:



package com.day4;



public class h3 {
   

    public h3()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h3 x = new h3();

        double v = x.d("1234");

        System.out.println(v);

        x.d(2, 3);

        x.d(2.14D);

    }



    void d(int i, int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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