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 代表一个抽象概念的类;
- 规定整个类家族都必须具备的属性和行为。
性质
- 类名前加修饰符abstract;
- 可包含常规类能包含的任何成员,包括非抽象方法;
- 也可包含抽象方法:用abstract修饰,只有方法原型,没有方法的实现;
- 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只能用作超类;
- 只有当子类实现了抽象超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子类才不是抽象类,才能产生实例;
- 如果子类中仍有抽象方法未实现,则子类也只能是抽象类。
抽象类声明的语法形式
abstract class Number {
. . .
}
如果new Number();
编译器将显示错误
抽象方法
-
规定子类应该具有的行为,但在抽象超类中尚且不能实现的方法,可以声明为抽象方法
-
声明的语法形式为:
public abstract <returnType> <methodName>(...);
-
仅有方法原型,而没有方法体;
-
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由子类在它们各自的类声明中完成;
-
只有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的优点
- 隐藏具体的细节信息,所有的子类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方法原型,其
中包含了调用该方法时需要了解的全部信息; - 强迫子类完成指定的行为,规定所有子类的“标准”行为。
例:抽象的绘图类和抽象方法
- 各种图形都需要实现绘图方法,可在它们的抽象超类中声明一个
draw抽象方法
abstract class GraphicObject {
int x, y;
void moveTo(int newX, int newY) { . . . }
abstract void draw();
}
-
然后在每一个子类中重写draw方法,例如:
class Circle extends GraphicObject { void draw() { . . . } } class Rectangle extends GraphicObject { void draw()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