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Babylon | 巴比伦社区
巴比伦周报第8期:
2019.01.21~2019.01.27
政策&资讯
1.美宾夕法尼亚州:加密货币交易所可开展转账业务,无需获得货币转账许可证
据Coindesk 1月23日报道,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门(DoBS)已发文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相关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货币转账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加密货币转账业务。该部门解释说,由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货币”,《货币转账商业许可法》(Money Transmission Business Licensing Law)或《宾夕法尼亚州货币传输法》(the Money Transmitter Act of Pennsylvania)不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该法案规定,从事货币转账业务的机构需要在获得转账许可证后才能提供法定货币转账服务,同时必须为转账收取费用。然而,由于加密货币交易所“从不直接处理”法定货币,而且交易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因此它们“不是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需要获得许可证才能开展此项业务。加密货币领域的其他业务提供商,如加密货币售卖亭、ATM和自动售卖机供应商也不属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
2.英国FCA发布《加密资产指南》相关文件,计划监管证券型代币及稳定币
1月23日,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发布《数字资产指南》咨询文件。文件中,将各种数字代币分为三种类别,并提议是否可以根据FCA现有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监管,例如,作为特定投资、金融工具或电子货币监管。对于传统的数字代币,例如说是比特币,FCA认为既不属于证券,也不是货币,所以不在他们监管范围,不允监管。
对于证券代币,FCA认为是一种证券,需要以证券法来监管。
对于稳定币,FCA认为与法币挂钩,属于货币性质,需要以货币法来监管。
对于证券型代币来说,传统证券所涉及的所有规则都将适用于她们。因此,想要经营证券型代币的公司必须要向FCA申请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