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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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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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abstract类中不应该有private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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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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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static方法中能直接调用类里的非static的属性
答案:B
abstract类中可以有private成员吧,毕竟抽象类可以有自己的方法来操作自己的private呢
public abstract class Father {
private int field = 1;
public void testMethod(){
field = 2;
}
public abstract int absMethod();
}
这题注意两点::
abstract类中的确不应该有private的成员,但是可以有;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在接口中public abstract 是可以省略的
这个题目我看着是有问题,不严谨啊。
A选项毋庸置疑是对的,一个类要么能继承要么不能继承,只能选一个。
B选项我做的时候没看清,还以为写的是不能有,确实不应该有,不管是成员变量,还是非抽象方法都不建议用private修饰,抽象方法是禁止使用private修饰。原因就是我们创建抽象类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代码复用,方便子类继承,private修饰的虽然能被继承,但是对子类是不可见的,也就是无法直接访问使用,同时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对象,所以用private修饰的成员实际用处不大。 抽象类的中抽象方法只允许用public和默认修饰(JDK1.8之前默认是用protected修饰,但在JDK1.8之后则是默认为default修饰)
C选项,一个类若有抽象方法,其本身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接口中的方法默认就是public abstract;综上所诉: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
D选项,说的不严谨啊,sta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当然我可以在static方法里创建对象,然后通过方法调用我的非static成员变量啊。package com.learn.pra09;public class Test { int x;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est test = new Test(); test.x=1; System.out.println(test.x); }}我觉得D选项应该改一下:staic方法中能直接处理非static的属性。这样的话就百分之百错误了,就可以开开心心的选D了。第一次码了这么字,如果有表达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大家如果能看清答案,就简单看下,子类是可以继承私有属性和方法,但是在子类中对私有东西是无法访问,也就是说父类私有对子类不可见。那么如果我坚持要访问父类私有呢,我知道有2种方法,方法一通过super引用进入父类对象域,即通过super调用父类方法访问私有属性或方法。方法二,通过反射访问。
抽象类的构造函数不可能是私有,如果你这样做,那么你这个类就无法被继承,因为子类对象创建的时候会去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但此时private修饰的构造方法对子类不可见,所以无法去继承拥有私有构造的类。
一个抽象类如果构造函数私有化之后,这个类在java中就不能被继承了,这个类是给底层创建对象使用的!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里面有一条,接口没有构造函数,抽象类有构造函数,并且是私有的构造函数,在本类使用,可以在底层的c语言创建对象
抽象类是可以私有化构造函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