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学Java03

2021/10/27 从零开始学java笔记 day03

一、Java中的类与对象专题

1. 类与对象概述

1.1 类与对象的关系
  1. 指的是构造对象的模板,而对象可以理解为类的实例。其中,类是对数据和行为的封装对象中的数据叫做实例域,操纵数据的行为称为方法
  2. 对于某一特定对象,一定有一组特定的实例域,这些值的集合可以被理解为对象的状态,对象的状况可以通过改变域值而改变。
  3. 实现封装的关键在于不能让类中的方法随意访问其他类的方法或者实例域,程序通过对象的方法与对象的数据完成交互,使得Java具有较好的重用性和可靠性。
1.2 类之间的关系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依赖,聚合和继承。

  • 依赖:一个类的方法可以操纵另一个类的对象
  • 聚合:类A的对象包含类B的对象
  • 继承:类A不仅包含从类B继承的方法,还会拥有一些额外的功能

2. 预定义类

2.1 对象和对象变量的区别

Java的类中,存在一种特殊的方法被称为构造器。构造器的名字应该与类名相同;

Date birthday=new Date();
Date deadline;

Date类中的构造器叫Date,一般用new来创建一个对象。本例中birthday和deadline就是对象变量,但值得注意的是deadline并没有引用任何对象,更不能叫做对象,此时不能将Date的方法应用到deadline上,除非对它进行初始化或者让它引用一个已存在的对象

2.2 更改器方法和访问器方法
  • 访问器方法:方法会创建一个新的方法,对状态处理后在赋予给对象,原来的对象不会被更改。
  • 更改器方法:调用方法后对将原对象的状态改变

3.用户自定义类

3.1 通用范式

Java中,最简单的类定义的形式为:

class ClassName
{
	field1//声明变量
	...
	constructor1//构造器
	...
	method1//方法
	...
}

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源文件中,我们习惯于只定义一个类。当存在多个类时,只能有一个公有类,但可以有无穷个非公有类。

public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Double salary;
	private LocalDate hireDay;
	//定义私有变量,private防止其他类访问
	public Employee(String aName,double aSalary, int year, int month,int day)
	{
		name=aName;
		salary=aSalary;
		hireDay=LocalDate.of(year, month, day);
	}
	//构造器方法
	/*
	1.构造器必须与类同名
	2.每个类都有一个以上的构造器,如果没有自定义,系统会默认分配一个构造器,并将变量值赋值为""或者0
	3.构造器有0,1或多个参数,但没有返回值
	4.构造器一般伴随着new操作
	5.不要在构造器中定义域实例域重名的局部变量,否则将无法设置实例域变量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LocalDate getHireDay() {
		return hireDay;
	}
	public Double getSalary() {
		return salary;
	}
	public void raiseSalary(double byPercent)
	{
		double raise=salary*byPercent/100;
		salary+=raise;
	}
	//其他改变类变量的方法
}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将实例域设置成public,否则数据的更改可能会从任何地方出现。我们习惯用下列方法替换。

  • 一个私有的数据域
  • 一个公有的访问器方法
  • 一个公有的域更改方法

虽然更加麻烦,但这显然会封装的好处。值得注意的是,同类的方法可以访问同类的任何一个对象的私有域

3.2 隐式参数与显式参数
/*假设定义number007这样一个对象,调用number007.raiseSalary()时,传入两个参数,
隐式参数是number007,显式参数式byPercent。
这里可以用this代替number007
*/
	public void raiseSalary(double byPercent)
	{
		double raise=number007.salary*byPercent/100;
		number007.salary+=raise;
		/*
		double raise=this.salary*byPercent/100;
		this.salary+=raise;
		*/
	}
3.3 final实例域
public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final String name;
	...
}

有时在定义实例域时会在前面加上final,是为了保证构建对象时必须要初始化该实例域,且一旦赋值就不能在更改。

3.4 静态域与静态方法
public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atic int nextId=1private int id;
	...
}
  • 静态域:当类实例域之前加上static时,就表明该实例只属于类,不属于对象。而该类的每个对象都有一份该实例域的拷贝。
  • 静态方法:一种不能操作对象的方法,比如Math.pow(x,a);
  • 静态方法可以访问自身的静态域
3.5 方法参数
  • Java中总是采用按值调用,即表示方法接受的是调用者提供的值,而不是引用。方法对参数值的处理不会放过来作用域参数本身。
  • 但方法参数有两种类型①基本数据类型②对象引用
  • 如果传入的是对象参数,则参数改变时,被引用的对象的状态也会跟着改变。
public static void tripleValue(double x)
	{
	 x=3*x
	}
double percent=10;
harry.tripleValue(percent)
//上述传入的是基本数据,调用harry.tripleValue(percent)后传入的是percent的值,调用后percent本身不会改变
public static void tripleValue(Employee x)
	{
	 x.raiseSalary(200);
	}
tripleValue(harry)
//这里传入的是harry对象的引用,对象的状态在方法里改变了,所以x本身会改变
3.6 对象构造

除了简单的构造器,Java还有多种其他编写构造器的机制。

3.6.1 重载

如果多个方法有相同的名字,不同的参数,就产后了重载。Java可以通过方法参数辨别不同的方法。eg:employee(name)employee(name,salary

3.6.2 显示初始化

有时为了确保对象的实例域都可以被设置一个有意义的值,可以在类定义时就将一个值赋予给任何域。

3.6.3 调用另外一个构造器

this除了可以指代隐式参数,还可以通过this(…)的形式调用同一个类的另外一个构造器。eg:

public Employee(double s)
{
 this("Employee #"+nextId,s);//利用this调用public Employee(String double)
 next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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