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一职责原则:
1.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相应职责,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解释:
1.高内聚
尽可能类的每个成员方法只完成一件事(最大限度的聚合),模块内部的代码,相互之间的联系越强,内聚越高,独立性越好。
2.低耦合
减少类的内部代码,一个成员方法调用另一个成员方法,不要有牵一发动全身。
2.开闭原则:
1.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先的代码。
3.里氏替换原则LSP:
1.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2.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代父类对象。
例如:controller->service->dao
4.依赖倒转原则:
1.在开闭原则的基础,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2.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1.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2.使用多个隔离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6.迪米特原则:
1.也称最少知道原则,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
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2.类之间的耦合度越低,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在松耦合中的类
一旦被修改,不会对关联的类造成太大的影响。
3.通过引用一个合理的第三者来降低现有系统的耦合度
7.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