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1.抽象类的定义:用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
2.抽象类有以下几点特点:
2.1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2.2抽象类有构造器,但是不能被实例化;
2.3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即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能进行声明,不能有具体的实现,例:abstract public int add();
2.4子类继承抽象类,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本身也必须声明为抽象方法;
2.5抽象类中可以存在属性和方法(该方法可以是非抽象方法)
接口
1.接口的定义:用interface修饰(不是类中的一种)
2.接口有以下几点特点:
2.1接口没用构造器,不能被实例化;
2.2接口中只能有抽象方法和常量;
2.3在jdk1.8及以后中,接口新增了默认方法(default)和静态方法(st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