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2013-12-23 23:20:14)

标签: 

sap

 

erp

 

公用

 

分销渠道

 

产品组

分类: SD/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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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fenginfo.com/557.html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一.说明

    为细致地管理销售区域,SD模块采用了销售组织、分销渠道、产品组等三个组织机构,通过各种组合应用到客户主数据、物料主数据及定价条件中。客户主数据的销售视图的组织机构是销售范围,也就是由销售组织、分销渠道、产品组等三者的组合(参见《定义销售范围(Sales Area)》);物料主数据的销售视图有两个,一个组织机构是工厂,另一个则是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的组合;而定价条件则各类组合都可能出现。

     如果设定销售组织的数量为X,分销渠道为Y,产品组为Z,则完整地维护一个客户主数据则需要维护X*Y*Z条数据,而物料主数据需要X*Y条。

     为简化SD各类主数据的维护工作量,系统中制定了通用分销渠道、通用产品组的配置,通过设定以上两个参数,可以让不同的分销渠道、产品组共享一个通用条目,从而达到简化主数据数维护量的目的。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图 1 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如图 1所示,在某销售组织下有4个分销渠道,分别是D1、D2、D3、D4,将D1、D2、D3等三个设定为一个通用分销渠道D1,则物料和客户主数据的销售视图只需维护D1和D4两个分销渠道,而D2、D3两个分享D1的数据。

     在某销售组织有4个产品组,分别是C1、C2、C3、C4,将C1、C2、C3等三个设定为一个通用产品组,则客户主数据的销售视图只需维护C1,C4两个产品组,而C2、C3两个共享C1的数据。

     由于定价条件配置各有不同,或许以上情况都有,参照上述两类通用设置进行维护。

     销售组织的定义参见《定义销售组织(Sales Organization)》、分销渠道参见《定义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产品组参见《定义产品组(Division)》;

二.通用分销渠道的配置

项目

R/O

数据

条目1

销售组织

 

C100 枫竹北京销售组织

分销渠道

 

D1 库发渠道

条件通用分销渠道

R

D1 库发渠道

物料/客户通用分销渠道

R

D1 库发渠道

条目2

销售组织

 

C100枫竹北京销售组织

分销渠道

 

D1 库发渠道

条件通用分销渠道

R

D2 调拨渠道

物料/客户通用分销渠道

R

D1 库发渠道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是在销售组织C100下有两个分销渠道D1和D2,其中D2的定价条件、物料、客户等采用的分销渠道参考设定为D1,这样在主数据维护只需维护D1,而D2将不会被采用。

     每个通用分销渠道可以设定两个值,一个用于定价条件,另一个用于物料和客户主数据。

     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的组合出现在配置概览清单中,是有先决条件的,需要的配置参见《给销售组织分配分销渠道》。

IMG路径

SM30 维护视图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销售和分销→主数据→定义公用分销渠道

V_TVKOV_ST

表2操作路径

    进入维护界面的方法有两种,均按表2所示:

    1. 按后台IMG路径进入,如图 2所示,进入图 3界面:

    2. 在前台输入事物码SM30,维护视图V_TVKOV_ST,进入图 3界面。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图 2 后台路径

     图 3 列出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组合的清单,这是初始未更改状态,第4列是定价条件使用的参考分销渠道,第6列是为物料、客户使用的。按表1所示数据,找到需要修改的条目,在第4、6栏分别维护新值,如图 4 所示。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图 3 公用分销渠道概览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图 4 通用分销渠道概览(维护新值)

     维护新值完成,按保存键(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保存。根据Client配置的不同(使用TCODE:SCC4维护),也许弹出图 5的请求号输入对话框,新建或选定一个请求号,按确认键(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继续。

定义通用分销渠道和通用产品组
图 5 请求号输入对话框

三.通用产品组的配置

项目

R/O

数据

条目1

销售组织

 

C100枫竹北京销售组织

产品组

 

C1 整机组

条件通用产品组

R

C1 整机组

客户通用产品组

R

C1 整机组

条目2

销售组织

 

C100枫竹北京销售组织

产品组

 

C1 整机组

条件通用产品组

R

C2  配件组

客户通用产品组

R

C1 整机组

(R/O列:R必输;O选输。)

表3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是在销售组织C100下有两个产品组C1和C2,其中C2的定价条件、客户等采用的产品组参考设定为C1,这样在主数据维护只需维护C1,而C2将不会被采用。

     每个通用产品组可以设定两个值,一个用于定价条件,另一个用客户主数据。

     销售组织/产品组的组合出现在配置概览清单中,是有先决条件的,需要的配置参见《给销售组织分配产品组》。

IMG路径

SM30 维护视图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销售和分销→主数据→定义通用界限

V_TVKOS_ST

表4操作路径

     通用产品组的配置与通用分销渠道类似,不再重复说明,配置界面如图 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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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通用产品组概览(维护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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