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象类:
1> 不希望创建对象的类(不能直接具体描述事物的类 比如 动物, 植物, 生物)
2> 当类中如果存在抽象方法, 类就必须是抽象类
3> 抽象类是不能创建对象的
4> 抽象类中可以存在抽象方法, 非抽象方法, 构造方法, 属性
5> 抽象方法:
所有的子类都会去重写此方法 , 所以此方法的方法体, 没有必要存在
方法的声明存在的意义: 限制子类的实现
6> 非抽象方法 构造方法 属性 存在的意义:
子类是需要集成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可以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构造方法, 就为了帮助子类继承 属性和方法的
7> 抽象方法不能用 private final static 修饰
有的不能被继承, 不能被重写, 抽象方法是必须要求子类重写的. 是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