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基本法则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 ,对修改关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不可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变化的原因
- 方向的变化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迪米特法则(LOD)
- 最少知道原则
-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知道的少,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越大。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端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优先组合,而非继承
- 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组合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针对接口编程,而非实现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重构技法:
- 静态 -> 动态
- 早绑定 -> 晚绑定
- 继承 -> 组合
- 编译时依赖 -> 运行时依赖
- 紧耦合 -> 松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