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依据所查证的证据来认定交通事故事实,并依法认定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定性、定量的一种裁量活动。
问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依据有两个方面:
(1)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2)根据当事人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问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A.实施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主要责任;
B.实施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C.实施同类型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同等责任。
问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期限是多长?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分别为:①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②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③以及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问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答:对于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A.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
B.应当载明受害人的责任: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C.不载明逃逸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问5: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问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提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问7: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提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只适用于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交通事故;不适用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事故。
文章来源:全国交通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