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抽象类
继承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一个类即可。其中,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那一个类称为父类、超类(superclass)或者基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好处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class 父类 {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
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的成员变量时,在子类中需要访问父类中非私有成员变量时,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修饰父类成员变量,类似于之前学过的 this 。
super.父类成员变量名
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是非私有的,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若父类中的成员变量私有了,子类是不能直接访问的。通常编码时,我们遵循封装的原则,使用private修饰的成员变量,可以在父类中提供公共的getXxx方法和setXxx方法。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子类可以根据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既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名称,又根据子类的需要重新实现父类方法,从而进行扩展增强。
这里重写时,用到super.父类成员方法,表示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注意事项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方法的重写与方法的重载的区别
方法的重写: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足子类的需要重写父类的方法,要求三同一不同(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相同,方法体不同)
方法的重载: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同名的方法,参数列表和方法体不同。
方法的重载和重写都是实现多态的方式,区别在于前者实现的是编译时的多态性,而后者实现的是运行时的多态性。重载发生在一个类中,同名的方法如果有不同的参数列表(参数类型不同、参数个数不同或者二者都不同)则视为重载;重写发生在子类与父类之间,重写要求子类被重写方法与父类被重写方法有相同的参数列表,有兼容的返回类型,比父类被重写方法更好访问,不能比父类被重写方法声明更多的异常(里氏代换原则)。重载对返回类型没有特殊的要求,不能根据返回类型进行区分。
构造方法的定义格式和作用。
- 构造方法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
-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父类空间优先于子类对象产生
在每次创建子类对象时,先初始化父类空间,再创建其子类对象本身。目的在于子类对象中包含了其对应的父类空间,便可以包含其父类的成员,如果父类成员非private修饰,则子类可以随意使用父类成员。代码体现在子类的构造方法调用时,一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super和this的含义
super :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this :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
this.成员变量 ‐‐ 本类的
super.成员变量 ‐‐ 父类的
this.成员方法名() ‐‐ 本类的
super.成员方法名() ‐‐ 父类的
this(...) ‐‐ 本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 父类的构造方法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继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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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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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顶层父类是Object类。所有的类默认继承Object,作为父类。
- 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的概念。
抽象类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抽象方法:**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抽象类:**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
抽象的使用
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最终,必须有子类实现该父类的抽象方法,否则,从最初的父类到最终的子类都不能创建对象,失去意义。此时的方法重写,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也叫做实现方法。
注意事项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并且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为抽象方法
抽象类(用abstract修饰的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有普通方法。
普通类中不可以有抽象方法,可以有普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