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关系下父子类初始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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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静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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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静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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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静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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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静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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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非静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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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非静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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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类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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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非静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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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非静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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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实例化时需要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两种选择方式:
1.当不显式调用父类构造函数时,则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如果父类声明了有参数的构造函数,而没写无参的构造函数,那么编译出错,提示父类没有默认构造函数
2.显示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你知道父类的哪个构造函数就用这个构造函数初始化父类。
理解:
实例化的本质,是调用构造函数分配实例标识,申请内存存放实例中各成员变量的初始值。如果该类继承了某个父类,也就继承(相当于复制)了父类的所有非私有成员变量,而如果没有给继承过来的成员变量赋初值,那后续施加在该成员变量的操作如何进行?
如果要你来实现继承,你会怎么考虑?
首先实例化就是给对象分配内存,构造方法就是分配内存的实现,那么,子类如何才能更方便的分配内存呢?很显然,就是调用父类构造方法来分配父类部分的内存,然后再调用自己的构造方法来分配子类扩展的内存。否则,如果子类完全从头开始自己分配内存,那么继承父类又有什么优点呢?因为子类的父类部分是完全和父类一样的,你觉得有必要再自己从头开始分配内存吗?既然父类的内存分配已经有现成的方法,为什么不直接调用来分配父类部分的内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