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量
变量:存储的单元,临时存储数据,被命名的存储单元,由一个或多个连续的字节组成,变量的值不是固定的,随时可以发生改变,且次数不变。
变量的命名规则:
- 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组成;
- 不能包含除下划线以外的任何特殊字符;
-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不能包含空白字符(换行符、空格或制表符称为空白字符);
- 某些词不能作为变量:保留字(int、float);
- 字母区分大小写。
特殊说明:C89标准规定,变量名最多包含31个字符,取名要**“见名识意”**。
变量使用之前必须声明
变量的声明就是将变量的名称和数据类型告诉编译器
格式:
//<变量类型> <变量名称>
int a; //声明一个变量
char ch, sh; //声明多个变量
变量初始化:声明变量时为变量赋初值,使用未声明的变量,编译器会产生一条错误信息
变量在使用之前必须赋值
a = 0;
int b = 1;
注意:
建议将变量声明部分与可执行语句部分,用一个空行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