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设计原则
函数从意义上应该是一个 独立的功能模块。
函数名 要在一定程度上反应 函数的功能。
函数 参数名 要能够体现 参数的意义。
尽量 避免 在 函数中使用 全局变量 用局部变量去操作, 然后将值赋值给全局变量
当函数参数不应该在函数体内部被修改时,应加上const声明
如果 参数 是 指针,且 仅作输入参数,则应加上 const 声明。
不能 省略 返回值 的类型
如果 函数 没有 返回值,那么应声明为 void类型。
对参数进行 有效性检查
对于指针参数的检查尤为重要。(避免野指针)
不要返回指向“栈内存”的指针
栈内存在函数体结束时被自动释放
函数体 的 规模要小,尽量控制在 80行 代码之内。
相同的输入 对应 相同的输出, 避免函数带有 “记忆” 功能。
避免 函数有过多的参数, 参数个数 尽量控制 在 4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