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际线大作战】java学习记录之常见的新手错误

博主分享了上学期学习C++和Java时遇到的一些编程挑战,包括语法错误、类定义错误、变量赋值问题和包名不匹配等。针对这些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如检查标点符号、调整类和文件名、封装变量以及修正包名声明。此外,还提到了变量重复定义和未解析的变量警告,并解释了Java中这些限制的原因。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持续更新】
ciao~
时隔数月,又和大家见面啦!
上个学期真的是绝了
还未踏入社会就领略到了996的福报
口区口区口区
虽然C++学得很烂但是还是开了个java的坑
话不多说,直接看干

2.27 真无语了为什么我遇到的报错上网往往解决不了呢

错误

Syntax error on token “X”, delete this token
检查是否标点符号全角半角的问题了,调整为英文模式下的键盘即可解决。

The public type “X” must be defined in its own file
  1、把文件名修改同类名一样的名字;
  2、把类名修改成同文件名;
  
The final local variable X cannot be assigned. It must be blank and not using a compound assignment
将X 作一下封装,用集合或者数组,如果X是基本数据类型一般用数组。

         如:X为 String类型的话,

          可以封装成 String[] X=null;

         然后在接下来用到X变量的地方, 将X写成 X[0];

             X如果为对象的话,那么可以用集合将X进行封装

The declared package “X” does not match the expected package "XX"
网上的方法我都试过了 统统不管用
解决办法:没有写package的话,在开头加上package XX //这里的XX对应的是报错的部分的XX

Duplicate local variable variable
在c/c++里,有时出于需要(比如屏蔽较大作用域的变量),在具有包含关系的作用域中定义类型和名称都相同的变量。 这是一种编程技巧,对于c/c++来说也是合法的。

但是,在java中,这种做法会导致报错“Duplicate local variable variable”,(这是Eclipse的错误提示)。在用Javac编译器编译时会提示“变量xx已经在xxx中定义”。

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提示,是因为Java本身不允许,“Java设计者认为这样做会导致程序混乱”(来源于《Java编程思想》)。

number cannot be resolved to a variable
这不是大问题,只是一个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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