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泛型的概念
所谓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接口时通过一个标识表示类中某个属性的类 型或者是某个方法的返回值及参数类型。这个类型参数将在使用时(例如, 继承或实现这个接口,用这个类型声明变量、创建对象时)确定(即传入实 际的类型参数,也称为类型实参)。
从JDK1.5以后,Java引入了“参数化类型(Parameterized type)”的概念, 允许我们在创建集合时再指定集合元素的类型,正如:List,这表明 该List只能保存字符串类型的对象。
JDK1.5改写了集合框架中的全部接口和类,为这些接口、类增加了泛型支持, 从而可以在声明集合变量、创建集合对象时传入类型实参。
二 如何使用泛型
1.泛型的声明 interface List <T>和 class GenTest<K,V> 其中,T,K,V不代表值,而是表示类型。这里使用任意字母都可以。 常用T表示,是Type的缩写。
2.泛型的实例化: 一定要在类名后面指定类型参数的值(类型)。
如: List<String> str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
Iterator<Customer> iterator = customers.iterator();
T只能是类,不能用基本数据类型填充。但可以使用包装类填充
把一个集合中的内容限制为一个特定的数据类型,这就是generics背后 的核心思想
ArrayList<Integer> list = new ArrayList<>();//类型推断
list.add(78);
list.add(88);
list.add(77);
list.add(66);
//遍历方式一:
//for(Integer i : list){
//不需要强转
//System.out.println(i);
//}
//遍历方式二: 迭代器方式
Iterator<Integer> iterator = list.iterator();
while(iterator.hasNext()){
System.out.println(iterator.next());
}
三 自定义泛型结构
1.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比如:<E1,E2,E3>
2. 泛型类的构造器如下:public GenericClass(){}。 而下面是错误的:public GenericClass<E>(){}
3. 实例化后,操作原来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型一致。
4. 泛型不同的引用不能相互赋值。 >尽管在编译时ArrayList和ArrayList是两种类型,但是,在运行时只有 一个ArrayList被加载到JVM中。
5.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 于Object。经验:泛型要使用一路都用。要不用,一路都不要用。
6.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7. jdk1.7,泛型的简化操作:ArrayList<Fruit> flist = new ArrayList<>();
8.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9.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 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但在静态方法 中不能使用类的泛型。
10. 异常类不能是泛型的
11. 不能使用new E[]。但是可以:E[] elements = (E[])new Object[capacity]; 参考:ArrayList源码中声明:Object[] elementData,而非泛型参数类型数组。
12.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按需实现 没有类型 擦除 具体类型
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泛型子类 全部保留 部分保留
结论:子类必须是“富二代”,子类除了指定或保留父类的泛型,还可以增加自 己的泛型
自定义泛型类
class Father<T1, T2> {
}
//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
// 1)没有类型 擦除
class Son1 extends Father {// 等价于class Son extends Father<Object,Object>{
}
// 2)具体类型
class Son2 extends Father<Integer, String> {
}
// 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
// 1)全部保留
class Son3<T1, T2> extends Father<T1, T2> {
}
// 2)部分保留
class Son4<T2> extends Father<Integer, T2> {
}
自定义泛型方法
方法,也可以被泛型化,不管此时定义在其中的类是不是泛型类。在泛型 方法中可以定义泛型参数,此时,参数的类型就是传入数据的类型。
泛型方法的格式:
[访问权限] 返回类型 方法名([泛型标识 参数名称]) 抛出的异常
泛型方法声明泛型时也可以指定上限
例:
public class DAO {
public <E> E get(int id, E e) {
E result = null;
return result;
}
}
四 通配符的使用
1.使用类型通配符:? 比如:List<?> ,Map List<?,?> 。 List<?>是List<String>、List<Object>等各种泛型List的父类。
2.读取List的对象list中的元素时,永远是安全的,因为不管list的真实类型 是什么,它包含的都是Object。
3.写入list中的元素时,不行。因为我们不知道c的元素类型,我们不能向其中 添加对象。
将任意元素加入到其中不是类型安全的:
Collection<?> c = new ArrayList<String>();
c.add(new Object()); // 编译时错误 因为我们不知道c的元素类型,我们不能向其中添加对象。add方法有类型参数E作为集 合的元素类型。我们传给add的任何参数都必须是一个未知类型的子类。因为我们不知 道那是什么类型,所以我们无法传任何东西进去。
唯一的例外的是null,它是所有类型的成员。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调用get()方法并使用其返回值。返回值是一个未知的 类型,但是我们知道,它总是一个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