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三范式理解:
第一范式是第二和第三范式的基础,是最基本的范式。第一范式包括下列指导原则:
- 数据组的每个属性只可以包含一个值。
- 关系中的每个数组必须包含相同数量的值。
- 关系中的每个数组一定不能相同。
-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型数据库。
1 N F:第一范式中,数据表的每一个行只包含一个实体的信息,并且每一行的每一列只能存放实体的一个属性。
2 N F: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必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体(即各个记录行)必须可以被唯一地区分。
3NF:第三范式是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三范式必先满足第二范式。第三范式要求关系表不存在非关键字列对任意候选关键字列的传递函数依赖,也就是说,第三范式要求一个关系表中不包含已在其他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
总结:
对于关系型数据库的设计,理想的设计目标是按照“规范化”原则存储数据,因为这样做能够消除数据冗余、更新异常、插入异常和删除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