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开标、评标的第三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十四条也有相似的规定,而第十六条中又对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做了明确规定——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进行招投标项目时,每个项目进行的整个过程都会使用监控设备录制高清音视频。由于项目分为多个阶段,比如开标、标评等,每个阶段参与的人员不同、时间段不同、进行的房间也不同。这就导致了同样的一个项目,监控录像不是连续的,会分散在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的视频通道中。如果每天进行十几个项目的招投标,时间一长,这些视频虽然在监控设备中,但是查找起来将会非常麻烦。
根据政策的要求,这些开评标现场活动全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应该清晰可辨,并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并且要求了保存期限至少要十五年。
目前,视频监控系统把所有通道、所有时段的录像存储在视频系统内部的磁盘中,随着高清摄像头的普及,拍摄的录像越来越清晰,随之而来的视频体积也变得越来越大。要实现所有视频保存15年以上的要求,对存储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离线归档来说,使用光盘存储优势是很明显的。尤其是近年来蓝光光盘的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