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开放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个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Template Method
GOF-23 模式分类
从目的来看:
创建型(Creational)模式:将对象的部分创建工作延迟到其他类或者其他对象,从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对象创建时具体实现引来的冲击。
结构型(Structu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获得的活的结构,从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对象的结构带来的冲击。
行为型(Behavio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来承担类与对象间的职责,从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多个交互的对象带来的冲击。
从范围来看: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
重构关键技法
静态->动态
早绑定->晚绑定
继承->组合
编译时依赖->运行时依赖
紧耦合->松耦合
strategy策略模式
动机(motivation)
在软件构建过程中,某些对象使用的算法可能多种多样,经常改变,如果这些算法都编码到对象中,将会使对象变得异常复杂;而且有时候支持不使用的算法也是一个性能负担。
模式定义
定义一系列算法,把它们一个个封装起来,并且使他们可互相相替换(变化)。该模式使得算法可独立于使用它们地客户程序(稳定)而变化(扩展,子类化)。
结构
要点总结
Strategy及其子类为组件提供了一系列可重用的算法,从而可以使得类型在运行时方便地根据需要在各个算法之间进行切换。
Strategy模式提供了用条件判断句以外地另一种选择,消除条件判断语句,就是在解耦合。含有许多判断语句地代码通常都需要Strategy模式。
如果Strategy对象没有实列变量,那么各个上下文可以共享同一个Strategy对象,从而节省对象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