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说,收养小孩应按照《收养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才能收养。
首先,看收养者符不符合收养小孩的条件。笔者曾遇到过一个收养案例,一个家庭生活很困难的人,在大街上抱回一小孩,收养在家,由于家里穷,生活是吃了上餐无下餐,后来,小孩只读了小学毕业就外出打工了……。
其次,小孩来路是否合法。曾经有拐卖人口犯罪嫌疑人把拐来的小孩,声称是什么亲戚的小孩,其父母都死了,爷爷奶奶也不在了,所以,把小孩送给有钱人家收养……。另外,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没放开生育二孩时,一些家庭总想着生男孩传宗接代,如果生下男孩,则全家笑逐颜开,如果是女孩,则会把小孩偷偷地扔出去(放在街头巷尾),这样,既达到了继续生男孩的愿望,又达到超生逃避罚款、甚至开除公职的目的。
假如收(抱)养的孩子,是正常来路,收养者又符合收养条件,则应该到相关部门,为收养的孩子办理好合法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