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1、数据
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科院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2、数据元素
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3、数据项
一个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4、数据对象
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5、数据结构
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6、数据类型
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下操作的总称。
7、抽象
指抽取出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的本质。
逻辑结构
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1、集合结构
集合结构中的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他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2、线性结构
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3、树形结构
树形结构中的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图形关系
图形结构的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物理结构
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
1、顺序存储结构
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2、链式存储结构
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抽象数据类型
指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