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涉嫌法律依据不足、深圳住建局涉嫌越权行使银保监人行市监等部门职能、涉嫌限制《物权法》赋予公民合法权益、涉嫌违背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上位法规,应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时纠正的建议书
尊敬的领导,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涉嫌法律依据不足、深圳住建局涉嫌越权行使银保监人行市监等部门职能、涉嫌限制《物权法》赋予公民合法权益、涉嫌违背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上位法规,应予纠正,理由如下:
- 制定二手房参考价,超出深圳住建局法定职责范围,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条、国家发改委《中央定价目录》及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定价目录》等上位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96条应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
参考价的公布并引导银行按照参考价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