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是关于LSP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简单的理解为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如果软件开发中使用的是其子类的话,由于子类含有一些基类所没有的特征,所以基类不能代替其基类。相反,子类一定含有基类的公开的方法,那么子类一定可以代替基类,也就是使用基类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
如何规范地遵从里氏替换原则:
1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 子类可以实现自己特有的方法
3 当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5 子类的实例可以替代任何父类的实例,但反之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