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举类(JDK5.0)
创建固定数量对象的简化方式
枚举类的格式
public enum 枚举类名 {
对象名1(实参),对象名2(实参),......,对象名n(实参);
}
获取对象的格式:
枚举类类名.对象名;
枚举类的注意事项
1.枚举类不可以new对象,只能通过枚举固定的格式进行对象声明
2.如果枚举类没有任何的构造器时,JVM自动提供一个private无参构造器,反之不进行提供
3.枚举类中的构造器权限访问级别只能是private,如果权限访问级别什么都不写,JVM自动补上private
4.枚举类中对象如果使用无参构造器进行对象的创建,对象名的()可以全部省略不写
5.枚举类中对象创建的代码必须在枚举类的第一行,否则编译报错
6.枚举类中对象隐式被public static final关键字进行修饰,如果显式修饰编译报错
7.程序中所有的枚举类型都隐式extends Enum类,无法再继承其它类,但是可以实现接口
8.在枚举类的构造器中无法显式使用super()
9.程序中的枚举类不能被其它类所继承
初始化学习目的:
1.熟悉实例,类的初始化过程
2.笔试题
初始化分类:
类初始化
实例初始化
补充:实例变量的隐式初始化(赋默认值)
实例初始化过程(没有继承关系)
含义:
就是构造器中执行的过程
实例初始化过程加载步骤(一个类):
1.实例成员(实例变量显式赋值操作,实例常量,实例方法,实例内部类)和构造器代码块加载优先级一样,谁在前优先级加载谁
2.构造器中除了super(实参)或this(实参)的显式内容
实例初始化过程(有继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