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代码里面有一个 new 关键字,这个关键字是在程序运行时,根据已经加载
的系统类 String,在堆内存里面实例化的一个字符串对象。
然后,在这个 String 的构造方法里面,传递了一个“
abc”字符串,因为 String 里面
的字符串成员变量是 final 修饰的,所以它是一个字符串常量。
接下来,JVM 会拿字面量“
abc” 去字符串常量池里面试图去获取它对应的 String 对
象引用,如果拿不到,就会在堆内存里面创建一个”abc”的 String 对象
并且把引用保存到字符串常量池里面。
后续如果再有字面量“
abc”的定义,因为字符串常量池里面已经存在了字面量
“
abc”的引用,所以只需要从常量池获取对应的引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创建。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的答案是
1. 如果 abc 这个字符串常量不存在,则创建两个对象,分别是 abc 这个字符串常量,
以及 new String 这个实例对象。
2. 如果 abc 这字符串常量存在,则只会创建一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