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java类
• 什么是类?
类是一个模板,它描述一类事物的属性和行为的集合.
类是表示一个客观世界某类群体的一些基本
• 类的结构
Ø成员变量:事物属性的描述;
Ø方法:事物的行为;(可以做的事情)
Ø构造方法:用于创建对象;
Ø内部类: 即在类体中声明的类
Ø块:一段没有名称的代码块
• 类的定义
第一步:发现类
类的声明格式为:[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 class Car{ }
访问修饰符有两种public,无(默认)
修饰符:final,abstract 关键字class用来定义一个类
Java类名的命名规范: 类名首字母大写,见名知意,驼峰表示
第二步:发现类的共有属性(成员变量)
public class Car{
//成员变量定义
String name;
//名称 String color;
// 颜色 float price;
//价格
}
第三步:发现类的方法
方法声明格式为: [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 void start(){
System.out.println("汽车启动");
[return 返回值;]
}
}
2.java对象
对象: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是以类为模板在内存中创建的实际存在的实例。
3.对象的创建和使用
Car a = new Car();
Car a: 使用Car类作为类型声明一个变量a
new Car():使用new + Car类构造方法创建对象
= :将右边创建的对象地址 赋给 左边的a变量
● 同一类的每个对象有不同的成员变量存储空间。
● 同一类的每个对象共享该类的方法。
4.总结类和对象
类是一类事物的抽象概念,是一个模型.
对象是由这个模型所创造的一个个具体存在的,实实在在存在的实例. 所以创建对象的过程也叫实例化对象.
现实生活中先有对象后有类,而编程时先设计类后创建对象
5.变量分类
● 按照位置变量分为: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
成员变量可以使用Java语言中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在定义成员变量时可以对其初始化,如果不对其初始化,Java使用默认的值对其初始化。
成员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会从类中复制一份到对象中。
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为整个类体。
局部变量:
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可以使用Java语言中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初始化赋值。
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会自动销毁
6.方法分类
成员方法:成员方法是定义在类中。
语法格式: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 参数列表) {
方法体语句;
[return 返回值]
}
构造方法:用来初始化对象的方法
• 构造方法名与类名相同,且没有返回值,且不需要使用void修饰。
• 作用:在构造方法中为创建的对象初始化赋值,
• 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
• 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地为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 构造方法,但是只要在一个Java类中定义了一个构造方法后,默认的无参构造方法即失效。
• 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例: public class Car{ public Car(){
}
public Car(String name){
// 这个构造方法有一个参数:name
}
}
例:创建Car类的对象
Car car1 = new Car();
Car car2 = new Car("宝马");
7.方法的重载
● 方法的重载是指同一个类中具有相同的名字,但参数不同的多个方法。
● 参数不同(可以有三方面的不同)
● 数量不同
● 类型不同
● 顺序不同
● 调用时,会根据不同的参数表选择对应的方法。 • 注意:方法重载跟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