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类的构成
类声明中的内容包括数据和函数,分别称为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按访问权限划分,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又可分为公有、保护和私有3种。
如成绩类
对一个具体的类来讲,类声明格式中的3个部分并非一定要全有,但至少要有其中的一个部分。一般情况下,一个类成员变量应该声明为私有变量,成员函数声明为公有函数。这样,内部的数据整个隐蔽在类中,在类的外部根本就无法看到,使数据得到有效的保护,也不会对该类以外的其余部分造成影响,程序之间的相互作用就被降低到最小。
类声明中的关键字private、protected、public可以任意顺序出现。
若私有部分处于类的第一部分时,关键字private可以省略。这样,如果一个类体中没有一个访问权限关键字,则其中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都默认为私有的。
不能在类声明中给成员变量赋初值。
3.2成员函数的定义
普通成员函数的定义
在类的声明中只给出成员函数的声明,而成员函数的定义写在类的外部。这种成员函数在类外定义的一般形式是:
例如,表示分数的类Score可声明如下:
内联成员函数的定义
隐式声明:将成员函数直接定义在类的内部
显示声明:在类声明中只给出成员函数的原型,而将成员函数的定义放在类的外部。
说明:在类中,使用inline定义内联函数时,必须将类的声明和内联成员函数的定义都放在同一个文件(或同一个头文件)中,否则编译时间无法进行代码置换。
3.3 对象的定义和使用
通常把具有共同属性和行为的事物所构成的集合成为类。
类的对象可以看成该类类型的一个实例,定义一个对象和定义一个一般变量相似。
对象的定义
在声明类的同时,直接定义对象
声明了类之后,在使用是再定义对象
对象中成员的访问
说明:
在类的内部所有成员之间都可以通过成员函数直接访问,但是类的外部不能访问对象的私有成员。
在定义对象时,若定义的是指向此对象的指针变量,则访问此对象的成员时,不能用"."操作符,而应该使用"->"操作符。如
类的作用域和类成员的访问属性
私有成员只能被类中的成员函数访问,不能在类的外部,通过类的对象进行访问。
一般来说,公有成员是类的对外接口,而私有成员是类的内部数据和内部实现,不希望外界访问。将类的成员划分为不同的访问级别有两个好处:一是信息屏蔽,即实现封装,将类的内部数据与内部实现和外部接口分开,这样使该类的外部程序不需要了解类的详细;二是数据保护,即将类的重要信息保护起来,以免其他程序进行不恰当的修改。
对象赋值语句
3.4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是一种特殊的成员函数,它主要用于为对象分配空间, 进行初始化。构造函数的名字必须与类名相同,而不能由用户任意命名。它可以有任意类型的参数,但不能具有返回值。它不需要用户来调用,而是在建立对象时自动执行。
在建立对象的同时,采用构造函数给数据成员赋值,通常由以下两种形式
说明:
构造函数的名字必须与类名相同,否则编译程序将把它当做一般的成员函数来处理。
构造函数没有返回值,在定义构造函数时,是不能说明它的类型的。
与普通的成员函数一样,构造函数的函数体可以写在类体内,也可写在类体外。
构造函数一般声明为公有成员,但它不需要也不能像其他成员函数那样被显式地调用,它是在定义对象的同时被自动调用,而且只执行一次。
构造函数可以不带参数。
成员初始化列表
在声明类时,对数据成员的初始化工作一般在构造函数中用赋值语句进行。此外还可以用成员初始化列表实现对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说明:类成员是按照它们在类里被声明的顺序进行初始化的,与它们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列出的顺序无关。
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
析构函数
析构函数也是一种特殊的成员函数。它执行与构造函数相反的操作,通常用于撤销对象时的一些清理任务,如释放分配给对象的内存空间等。析构函数有以下一些特点:
1.析构函数与构造函数名字相同,但它前面必须加一个波浪号(~)。
2.析构函数没有参数和返回值,也不能被重载,因此只有一个。
3.当撤销对象时,编译系统会自动调用析构函数。
说明:在以下情况中, 当对象的生命周期结束时,析构函数会被自动调用;
如果定义了一个全局对象,则在程序流程离开其作用域时,调用该全局对象的析构函数。
如果一个对象定义在一个函数体内,则当这个函数被调用结束时,该对象应该被释放,析构函数被自动调用。
若一个对象是使用new运算符创建的,在使用delete运算符释放它时,delete会自动调用析构函数。
如下实例:
默认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如果没有给类定义构造函数,则编译系统自动生成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
说明:
对没有定义构造函数的类,其公有数据成员可以用初始值列表进行初始化。
只要一个类定义了一个构造函数(不一定是无参构造函数),系统将不再给它提供默认的构造函数
每个类必须有一个析构函数。若没有显示地为一个类定义析构函数,编译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默认的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的重载
注意:在一个类中,当无参数的构造函数和带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重载时,有可能产生二义性。
拷贝构造函数
拷贝构造函数是一种特殊的构造函数,其参数是本类对象的引用。拷贝构造函数的作用是在建立一个新对象时,使用一个已存在的对象去初始化这个新对象。
拷贝构造函数具有以下特点:
因为拷贝构造函数也是一种构造函数,所以其函数名与类名相同,并且该函数也没有返回值。
拷贝构造函数只有一个参数,并且是同类对象的引用。
每个类都必须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可以自己定义拷贝构造函数,用于按照需要初始化新对象;
如果没有定义类的拷贝构造函数,系统就会年自动生成一个默认拷贝构造函数,用于复制出与数据成员值完全相同的新对象。
自定义拷贝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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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名::类名(const 类名 &对象名)
{
拷贝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
class Score{
public:
Score(int m, int f); //构造函数
Score();
Score(const Score &p); //拷贝构造函数
~Score(); //析构函数
void setScore(int m, int f);
void showScore();
private:
int mid_exam;
int fin_exam;
};
Score::Score(int m, int f)
{
mid_exam = m;
fin_exam = f;
}
调用拷贝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为:
类名 对象2(对象1);
类名 对象2 = 对象1;
Score sc1(100, 100);
Score sc2(sc1);
Score sc3 = sc2;
调用拷贝构造函数的三种情况:
当用类的一个对象去初始化该类的另一个对象时;
当函数的形参是类的对象,调用函数进行形参和实参结合时;
当函数的返回值是对象,函数执行完成返回调用者时。
浅拷贝和深拷贝
浅拷贝,就是由默认的拷贝构造函数所实现的成员变量逐一赋值。通常默认的拷贝构造函数是能够胜任此工作的,但若类中函数指针类型的数据,则这种按成员变量逐一赋值的方法会产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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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Student{
public:
Student(char *name1, float score1);
~Student();
private:
char *name;
float score;
};
如下语句会产生错误
Student stu1("白", 100);
Student stu2 = stu1;
上述错误是因为stu1和stu2所指的内存空间相同,在析构函数释放stu1所指的内存后,再释放stu2所指的内存会发生错误,因为此内存空间已被释放。解决方法就是重新定义拷贝构造函数,为其变量重新生成内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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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Student(const Student& stu)
{
name = new char[strlen(stu.name)+1];
if (name != 0)
{
strcpy(name, stu.name);
score = stu.sco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