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
继承是使用已存在的类的定义作为基础建立一个新类,新类的定义可以增加新的数据或新的功能,也可以用父类的 功能,但不能选择性地继承父类。通过使用继承可以提高代码复用性。继承是多态的前提。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不要为了继承而继承,而且继承是多态的一种体现。
2.多态
同一对象引用不同的实例,调用相同的方法,得到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多态。所谓多态就是指程序中定义的引用变量所指向的具体类型和通过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在编程时并不确定,而是在程序 运行期间才确定,即一个引用变量到底会指向哪个类的实例对象,该引用变量发出的方法调用到底是哪个类中实现的方法,必 须在由程序运行期间才能决定。
只能调用父类的方法,不能调用自己独有的方法。
3.super
super往往运用在构造方法当中,用来调用父类的方法。
4.final
1)final修饰类,类不能被继承。
2)final修饰方法,方法不能被重写。
3)final修饰对象,对象不能被调用。
4)final修饰变量,那么这个变量就变成了常量,不能被重新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