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和常量

Java语言的常量和变量与c语言一样,不能改变的量的值称为常量,能改变的量的值称为变量。变量和常量的命名都必须使用合法的标识符。

变量的声明
定义变量就是告诉编译器这个变量的数据类型,为变量分配内存单元,在执行过程中内存单元的内容(变量的值)可以重新改写,保存数据的内存单元在程序里称为变量。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内存空间内的值就是变量值。
在声明变量时可以是没有赋值,也可以是直接赋给初值。
java中变量应先声明后使用,在程序运行过程中,JVM会根据变量声明时对应的数据类型为变量开辟相应大小的内存单元。
变量声明如下:
[修饰符]类型   变量名1[=初值1] [,变量名  [初值2],……];
变量的命名应尊循以下规则
1.变量名必须是一个有效的标识符。
2.变量名不可以使用Java中的关键字。
3.变量名不可重复。
4.应选择有意义的单词作为变量名。
变量的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指变量的有效范围,在声明一个变量的时候也就指明了变量的作用域。根据作用域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变量:
1)局部变量。在代码块中声明的变量。其作用域从它被声明开始,到它所在的代码块结束为止。“块”是指由“{ }"确定的程序段。
在类的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包括方法的参数都属于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当前定义的方法内有效,不能用于类的其他方法中。
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取决于方法,当方法被调用时,Java虚拟机为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分配内存空间,当该方法的调用结束后,则会释放方法中局部变量占用的空间内存空间,局部变量也将会销毁。
局部变量可与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此时成员变量将会隐藏,即这个成员变量暂时失效。
2)类成员变量。再类中声明的变量称为类成员变量。其作用域是它所在的整个类。类成员变量可以分为两种,即静态变量和实例变量。
3)方法参数。在方法头中声明的参数。其作用域是整个方法。
4)异常处理参数。异常处理代码中传递的异常类型参数。其作用域就是异常处理部分。
声明常量
常量在整个程序中只能被赋值一次,在为所有的对象共享值时,常量是非常有用的。
在Java语言中声明一个常量,除了指定数据类型外,还需要通过“final”关键字进行限定。于是也被称为“final变量”。
声明常量格式如下:
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 = 初值
常量名通常是用大写字母,但不是必须的,很多时候是用大写字母表示常量是为了清楚地表明正在使用常量。
当定义的final变量属于“成员变量”时,必须在定义时就设定它的初值,否则会产生编译错误。
常量可分为整型常量,浮点数常量,布尔型,字符型,字符串。
具体看这篇   基本数据类型_顾西爵霞的博客-CSDN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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