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冻肉类时,需关注产品准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内收货人备案等事宜,具体流程如下:
产品准入
中国对包括冷冻肉类在内的进口肉类实施准入管理。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后,确定该国家(地区)获得准入的肉类名单,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海关总署对该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贵公司进口的冷冻肉类产品需在准入名单内。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进口冷冻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在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内。
境内收货人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署令(2021)249号〕,国内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办理产品进口手续。可登录“中国海关总署网站,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该栏目查询备案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并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栏目办理。完成备案后,企业名单将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检疫审批和申报
海关依法对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管理。贵公司在进口冷冻肉类(熟肉制品除外)时,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具体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下的“动植物检疫”版块办理。获得许可证后,方可签署合同开展进口贸易。
贵公司进口冷冻肉类时,需在货物入境前或入境时向中国海关申报,报关时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正本原件、第三方检测报告(总署警示通报或相关文件有规定时)、贸易合同、全程提单、装箱单或产品清单、发票、原产地证等。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进口食品经海关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