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量:表示C语言中能够变化的值。
2、变量的命名
1.只能由字母(大小写)、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2.不能以数字开头和使用关键字;
3.长度不能超过63个字符。
3、变量的分类
1.局部变量:仅对该变量所在的{}内起作用;
2.全局变量:整个代码过程中均起作用(同名变量中局部优先全局)。
4、变量的作用域与生命周期
1.局部变量:作用域——变量所在的局部范围({}内部);
生命周期——进入作用域生命周期开始,出作用域生命周期结束。
2.全局变量:作用域——整个程序工程;
生命周期——整个作用域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