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分类和六大原则
设计模式的分类
总的来说,设计模式分位三大类:
1. 创建型模式(5种)
- 工厂方法模式
- 抽象工厂模式
- 单例模式
- 建造者模式
- 原型模式
2. 结构型模式(7种)
- 适配器模式
- 装饰器模式
- 代理模式
- 外观模式(门面模式)
- 桥接模式
- 组合模式
- 享元模式
3. 行为型模式(11种)
- 策略模式
- 模板方法模式
- 观察者模式
- 迭代器模式
- 责任链模式
- 命令模式
- 备忘录模式
- 状态模式
- 访问者模式
- 中介者模式
- 解释器模式
六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当一个软件实体需要扩展的时候,不要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去扩展原有的代码。
开闭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六大原则都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形态。
采用开闭原则的原因:
-
避免测试复杂化:
通过扩展实现变化,测试只需要对新增类进行单元测试即可,只需要保证新类提供的方法正确就行。 -
提高代码复用性:
避免以后为了修改一个微小的缺陷或增加新功能,却要在整个项目中到处查找相关的代码逐一修改。 -
提高可维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