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abstract)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除了不能实例化对象之外,类的其它功能依然存在,成员变量、成员方法和构造方法的访问方式和普通类一样。
由于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对象,所以抽象类必须被继承,才能被使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通常在设计阶段决定要不要设计抽象类。
父类包含了子类集合的常见的方法,但是由于父类本身是抽象的,所以不能使用这些方法。
在Java中抽象类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而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加在方法前面,没有方法体。
方法已经重写调用重写的方法,没重写调用父类中的方法。
抽象类特点
抽象类无法实例化(创建对象),但是能拥有自己的构造器。
用来被子类方法继承。若继承类是抽象类,必须实现父类中所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抽象类成员特点
abstract 不能修饰成员变量
既有常量(final修饰)、也有变量
抽象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abstract修饰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可以拥有成员方法也可以拥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里面不一定要有抽象方法
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抽象类的变量是可以是普通变量也可以是常量
子类继承了抽象类 那么就必须重写所有抽象方法
如果子类不想重写抽象方法或只想重写一部分方法…
抽象类必须有子类,final和abstract 不能在类上同时使用
//抽象类的定义与使用
abstract final class Person{//此处报错 abstract与final关键字不能同时出现
static int num=10;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ystem.out.println(Person.num);
}
}
abstract 和 static 不能同时使用:static不能被重载只能被覆盖,所以也不可以是abstract的。一个比喻:关于abstract为什么不能和static连用。
private 与 abstract 不能同时使用:抽象类强制要求子类重写父类方法,private 修饰私有属性,被private修饰的属性和方法不能被外部使用。
抽象类一定不能使用final关键字声明,因为用final声明的类不允许有子类,而抽象类必须有子类;
抽象类一定不能使用private 关键字声明,因为private 关键字表示封装,内部操作外部不可见,而抽象方法 必须被覆写。
先调用抽象类构造方法,再调用子类构造方法。
抽象类总结规定
内容有相关代码,源自:https://www.runoob.com/java/java-abstraction.html。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初学者很容易犯的错),如果被实例化,就会报错,编译无法通过。只有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可以创建对象。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是声明,不包含方法体,就是不给出方法的具体实现也就是方法的具体功能。
构造方法,类方法(用 static 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给出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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