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传输利润中心主数据

如何传输利润中心主数据

 

1. 定义利润中心

利润中心可以通过前台SAP easy access 菜单或后台spro菜单树创建,通过后台创建路径如下:

SPRO > 企业结构 > 定义  > 财务会计 > 定义利润中心

通过前台创建路径如下:

会计核算 > 控制 > 利润中心会计核算 > 主数据 > 利润中心 > 单个处理 > KE51 创建

事务码: KE51

 

2. 主数据

主数据可通过复制其他利润中心完成

特别注意,创建完利润中心后,系统并不会产生请求号,需要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传输

 

3. 传输

利润中心主数据包括利润中心、标准层次、利润中心组等,需要通过事务码0KEQ来创建,步骤如下:

步骤1:输入事务码 0KEQ;

步骤2:选择利润中心、标准层次和利润中心组;

步骤3:点击按钮”包含在请求上“;

步骤4:创建一个新的请求号;

步骤5:输入短描述并保存;

步骤6:点击绿色的钩;

步骤7:选择在第4步创建的请求;

步骤8:连按两次绿色的钩。

通过此方法传输后,才能保持不同系统的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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