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SQL开发规范及命名规范
2 PLSQL开发规范
2.1 PLSQL命名规则
存储过程分两种,如果是Procedue类型,以”PROC_”为前缀,后面接PLSQL结果表表名,如“PROC_CUST_INFO_ORC”,如果是Funcation类型,以“FUNC_”为前缀,,后面接方法功能如“FUNC_GET_TIME”,注意均为大写英文字母
2.2 变量命名规则
2.2.1 表字段相关变量定义规则
字段类型:String类型为“st”,Date类型为“dt”,Decimal类型为“dm”
2.2.2 存储过程,函数传入参数规则
定义规则:“a”+<类型>+<注释>
例如:a_dt_etldate
2.2.3 存储过程,函数返回参数规则
定义规则:“r”+<类型>+<注释>
例如:r_st_money
2.2.4 普通变量规则
定义规则:<类型>+<注释>
例如:dt_year
2.3 注释编写规范
2.3.1 过程说明
在程序开头严格写出注释块,包括过程名,功能描述,输入输出参数说明,依赖表清单,被调用的过程或函数,创建人员日期,修改记录等。
2.3.2 变量说明
每个变量前都加上变量的注释,说明变量的用途和所表示的含义。
2.3.3 程序段说明
在重要和复杂的程序段和难懂的程序段加上分割线和注释,解释说明该程序段的含义。
2.4 程序编写规范
Inceptor数据库不支持Tab键,禁止在PLSQL中使用Tab键。
2.4.1 SQL语言缩进
一行有多列,超过80十个字符时,基于列对齐原则,采用下行缩进,where子句书写时,每个条件占一行,语句另起一行时,以保留字或者连接符开始,连接符右对齐。
2.4.2 别名规范
当进行多表关联时,使用表的别名来引用列,表的别名需能体现表名。
2.4.3 列名使用规范
查找数据库表时,只取需要的那些字段,禁止使用*来代替所有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