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TYPE
在许多情况下,PL/SQL变量可以用来表示存储在数据库表中的数据。此时,变量应该拥有与表列相同的类型。例如,students表的first_name列的类型为VARCHAR2(20),我们可以按照下述方式声明一个变量:
DECLARE
v_FirstName VARCHAR2(20);
但是如果first_name列的定义改变了会发生什么(比如说first_name现在的类型变为VARCHAR2(25))?那就会导致所有使用这个列的PL/SQL代码都必须进行修改。如果你有很多的PL/SQL代码,这种处理可能是十分耗时和容易出错的。
这时,你可以使用”%TYPE”属性而不是将变量类型硬性编码。
例如:
DECLARE
v_FirstName students.first_name%TYPE;
通过使用%TYPE,v_FirstName变量将同students表的first_name列的类型相同,可以理解为FirstName自动邦定了students表的first_name列的类型。
每次匿名块或命名块运行该语句块以及编译存储对象(过程、函数、包、对象类和触发器)时,就会确定该类型。
2. 使用%ROWTYPE
在PL/SQL中将一个记录声明为具有相同类型的数据库行的作法是很常见的。PL/SQL提供了%ROWTYPE运算符,使得这样的操作更为方便。
例如:
DECLARE
v_RoomRecord rooms%ROWTYPE;
将定义一个记录,该记录中的字段将与rooms表中的列相对应。
如此做的优点类似使用%TYPE,不再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