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
概念:软件中的对象(业务模块、类,方法等)对于扩展应该是开放的,对于修改应该是封闭的。
开:对扩展是开放的,即支持扩展新功能;闭:对修改是关闭的,即不允许对现有的源代码进行修改。
注意:强调开闭原则时,一定要明确针对的对象是谁。
举例:抽象工厂的设计在"工厂方法"这个维度上符合开闭原则,但是在"工厂类"这个维度上并不符合开闭原则。
说明:
1>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2>在设计系统的一个模块时,我们应该使该模块满足开闭原则,即:我们设计出的模块可以在不修改源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优点:满足开闭原则的模块的复用性、维护性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