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及各地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杭州市上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
1、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重新认定后,每家奖励30万元。
2、对当年新认定的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扶持经费20万元
3、对当年纳入统计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建筑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制造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4、对新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总额资助
政策依据:《杭州市上城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
(三)杭州市西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
1、对首次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6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
2、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后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
(四)杭州市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新引进)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补助。
2、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