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2.0的基础上详细定义了源码的概念)目标代码形式的作品,它的相应源码指:生成、安装和运行目标代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简而言之,也就是任何一个人拿到源码之后,在通用的操作系统上,用通用的工具就能把作品编译或运行起来。相应源码不包括操作系统的源码、通用系统库的源码、编译器或解释器的源码等。
2. (许可适用期限和范围)1)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在你未违规的情况下是不能被撤回的,给你了就永久有效。2)本程序的输出不受GPL保护,除非本程序得到的输出就是本程序或本程序的修改版。
3. (无视反规避)源码给你了,允许你破解,且不会被告。
4. (不修改源代码)和GPL2.0第一条一致,在不修改本程序的情况下,在收到本程序源码之后,你可以通过任何媒介,复制和分发该程序源码的逐字副本,但你需要把本协议和程序源代码一起发给接收者。
5. (修改或使用源代码)和GPL2.0第三条一致。在满足第四条的基础上,再满足下面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复制和分发本程序的目标代码或可执行形式:
- 明显的告知你修改的地方和日期。
- 因为修改了本程序,你可以附加一些符合本协议第七条的允许的补充条款。
- 你要分发的程序,只要有一部份来源于本程序或者本程序的一部份,你都要把你的程序作为一个整体免费的许可给所有接收者。除非你得到了作者和所有贡献者的特别允许。
- 如果作品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程序没有交互界面,则可以不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
6. (非源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