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wuyou2012
这个作者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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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例合约分保
什么是非比例合同分保 非比例合同分保是以赔款为基础,所以又称为超赔分保,是根据赔款来确定免赔额和责任额。其表达方式,如火险业务为每一个危险单位,每次事故,赔款超过 100000元以后的400000元。因此超赔分保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分出人负责的为“免赔额”,如10000元;另一部分是超过“免赔款”以后,由分保接受人负责的“责任额”,如40000元。 非比例合同分保转载 2014-04-02 15:05:05 · 1482 阅读 · 0 评论 -
比例合同分保与非比例合同分保的差别
一、合同的期限和责任分配。比例合同分配的期限一般是不定期的。与此不同,非比例分保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并有两种不同的计算基础: (一)赔款发生基础。凡是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发生的赔款,都是合同年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在合同有效期内所签发的保单,在合同到期时,责任尚未终了,需由下一年度的分保接受人负责。但分出人也可采取加费的办法,由原分保接受人继续负责至责任终了。转载 2014-04-02 15:10:04 · 2963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