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法律法规(软考)

软考中的法律法规是必考项,下面是我总结了近10年左右的软考中级软件设计师上午题有关软件法律法规的考点和易混淆点,希望备考软考的朋友能刷到这篇文章。

  1. 软件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采用“自动保护原则”,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自动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软件属性就会产生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中翻译权是指以不同于原软件作品的一种编程语言变为另一种编程语言。

    • 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 付报酬,但因当在指明著作权人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

    • 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方式,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并由此获得经济利益。

    •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但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力,即发表权行使一次后,不再享有发表权。

    •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和开发者身份权,这两项权力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主体,开发者的身份权,不随软件开发者的消亡而丧失,且无时间限制。

    • 著作权法不保护以下形式内容:

      • 法律、法规、决议、文件、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公式

  2. 专利法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取得专利权,算法被认为是一种数学公式,属于智力活动规则范围,不受专利法的保护。

    •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单位。

    • 在别的国家申请的专利,在中国不受专利法的保护,中国企业可以免费使用外国还未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技术。 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 商标权:商标注册人才能获得商标权,商标权不涉及商标设计人的权力,主要注重商标所有人的权力,即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力。

    •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延长。有可能无限期拥有产权的是商标权。

    • 法律规定,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4. 商业秘密权:用来保护商家的秘密,包括软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性; 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保密性,即采取了保密措施。

  5. 软件复制品(盗版软件) 软件复制品使用人如果不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也必须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可以停止使用侵权软件,也可以向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继续使用。如果知道所持软件是非法复制品后继续使用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学术论文中引入的文章必须已经发表的,且篇幅不能太长。

  7.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

  8. 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两个基本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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